摘要:意象,融合于“意”与“象”,介乎于具象与抽象之间,是难以形容之物,都是形而上的概念;它存在于脑际,是最有趣味、最想描绘的景象,但的确难以画出。观看中国画作,可以感受到它对意象的揣摩,具体又不具体的、虚又实的、明又暗的,那微妙关系的把握,堪称苦心孤诣。于是在中国画中涉及“意象”之诸般问题时,在相对中求绝对、在辨证中求统一成为权宜之方。
关键词:意象、造形、写意、抽象
“独照之匠,窥意象而运斤”(1)——刘勰之所以在“神思”一篇中特重“意象”二字,决非偶然。“意象”,阐释了一种主观思维超越时空的高级运动,那是远胜乎舟车足力之所及,那是靠心游而抵达艺术境界的无限性。
“意象”,是中国文艺理论中最大的审美概念之一,而“意象观”也成为儒家的主要美学思想之一。“意”与“象”冥合为“意象”,而由“意”和“象”又各自引申出许多子概念,颇不简单:意思、意趣、意匠、意味、意境、写意、情意、得意,以及象征、象形、形象、想象、具象、对象、境象、抽象、幻象、卦象、景象,等等“对偶范畴”因为其为组合概念,所以都具有模糊性;因为模糊,所以有研究的趣味性,成为传统的经典概念。
画是造形艺术,因为有“大象无形”的认识前提,所以“忘形得意”成为必然的理论。中国画以“写意”为精神追求,但“意”为何物?其实就是心脑之际的一种“象”。那么“象”又如何体现呢?究竟还是靠“形”。由“形”来传“意”、传“象”,是“写实”,如此下去则永无尽头、永不完善,所以转而求“神”之传达。“神”,其实还是“意”、“象”,于是最终落实于“形”。
“象”,即“形”、“像”、“器”,只是更“虚”一些。“象”的作用是尽“意”,而“意”则是“心”之“言”。“抽象”,是从“形”中抽“象”,而“意象”是“意”中之“象”,由此可知,“抽象”当比“意象”更直观些、简单些。“抽象”与“意象”以及衍生出的“象征”、“符号”,都是“造形”的手段。一如文字,“言”的最终目的是传“意”,其最高要求是“言简意赅”;“形”的最终目的是传“神”,或曰传“意”、传“象”,其最高要求是形简而神丰。
综之,“象”与“意”都是难以形容之物,都是形而上的概念,它们与形而下的“形”与“言”交织在一起,使问题复杂难明。于是在中国画中涉及“意象”之诸般问题时,在相对中求绝对、在辨证中求统一成为权宜之方。
一 无形有形中造形
老子“大象无形”的独特思想,是中国艺术审美观念之总方略,是以有限之形来制约和引领无限之形的大法则。
“象”,因其“无形”,所以要“忘形”,是一种合理的选择。中国书画赏鉴,其重在神,“唯观神采”、“神采为上”(2);“书画之妙,当以神会,难可以形器求也”(3)。这样的评判方法和逻辑范式,是中国文艺传统之神髓所在。文字语言讲究“忘言得意”,视觉语言也要“忘形得意”,中国的绘画艺术理想,把心与形联结起来,最重要的审美方法由此诞生。“意”,即心;“形”,即画。“心”与“形”结合,“意象”生焉。
形上曰道,形下曰器,欲言上下,必先知形,欲求忘形,首当了形。“形”与“器”,概念最为相近,都是客观的、物质的、可见的,是“道”的具体化,“道”因之而显。艺术的任务,在于经由形下而达乎形上,所谓“综述性灵,敷写器象”(4)是也。
文以达意,器以显道,形以传神。“形”与“形式”,相通但不等同:“形”,与“意”或“神”作为对类的概念来研究,具有宽泛的美学意味;而“形式”,则直接与“内容”来比类,比“形”的内涵要明了而细致。
宗炳“以形媒道”之说,其物质基础是“以形写形,以色貌色”,如何具体之,则要实现于笔墨上,所谓“竖划三寸,当千仞之高;横墨数尺,体百里之廻”(5)。——这样的空间造形理念,绝非西画的焦点透视法所可望肩,甚至超乎想象。
中国绘画艺术之“形”,是对天地自然之“象”的摹仿、临摹;但自然之象之美,又不是可以原封不动地被再现的,即便再准确的摹仿,也只是自然的一个“影子”,离“永恒理念”或“道”尚且远得很。真正意义的临摹,只能是师自然、师本真、师大美。“绝对正确的模仿并非艺术的目的。”(6)天才的摹品,即高级的艺术品,有胜过自然之处,它不是自然的翻版,不是爬行的写实主义。
“夫画者,形天地万物者也。舍笔墨其何以形之哉?”(7)书画是造“形”艺术,没有“造”的意识,艺术性无所从来。“形”,直接出自笔墨,不讲究笔墨,就是不讲究形,就是不讲究艺术。“作画不解笔墨,徒事染刻形似。”(8)揆诸画坛,只知染刻以求形似者,恰恰是不解笔墨为何物者。西方对艺术的起源进行“材料主义”和“技术主义”的解释,大抵也是基于“形”的现实性(9)。风格,不论是中国的还是日本的,不论是埃及的还是波斯的,不论是罗可可式的、巴洛克式的还是哥特式的,不都是从可见的图式与相对固定的“形”来实现、表现、体现么?
“忘形”,不是“无形”,不是认为“形”无关紧要,而是指出“神”的重要性,是怕画者偏执于写形而妨碍神之传达。不重“形”而重“神”,乃是不以雕饰为工;强调“得意”,恰恰又反过来强调了“形”之重要。“形”,具体承担着传神的一切责任。
讲神、文、意、逸、气、格、品、韵,而不讲“形”,是文人画的聪明之处,也是投机取巧之处。但凡大画家,一定有造“形”的本事。无笔墨技法而“忘形”,是害神,是绘画丑陋之根由。
诗与画,虽然均以形而上的东西为理想追求,但在创作实践中,却只能器重于可读可见之形。司空图《诗品》列举二十四个名目(10),来论作品风格与创作手法,如雄浑、绮丽、洗练、含蓄等,当然是从形式方面着眼,而冲淡、高古、精神等虽论述诗人的生活、思想以及诗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,却实际上还是在一个表现形式的问题。
“目送归鸿”难,“手挥五弦”易,虽表面听来似乎难在传神,但是转念再三思之,还不是难在写形么?印刷品、照片、复制品甚至临摹品、仿品,不是原作,无笔墨可言,但仍有神在,无他,惟在其形准确。
谨毛而失貌,是因为“谨毛”之处还不是地方、还不准确,甚至画蛇添足;假如笔笔准确,“谨毛”只能有益于神之生发。经过形的细腻的方式来传神,是没有尽头的,算是一个笨办法;于是,转求另一种方式即形简神丰成为聪明之选,也是中国画“忘形”思想的正确实践。“形简”与“神丰”是两个方面,缺一不行,在这高标准严要求下,每一笔的精确是必然的了。
庄子讲“形莫若就,心莫若和”、“形莫若缘,情莫若率”,列子讲“斋心服形”(11),都指出“心”与“形”要“和”的重要。外示亲附之形,内寓和顺之意,“形”之“就”,目标在与那形后之意之神相“和”。“形真而圆,神和而全”(12),心无欲存而形自服从,这是形与神处理的最高火候。工侔造化,“就”与“和”最讲分寸,不深不浅、有我无我,不简不繁、形简而神,谈何容易。创作时要“得意”,欣赏时也要“得意”,观赏时才有最佳的视觉效果。比如在适当的距离观看,就是一个规律,“宜远观”者,则“近视无功”,反之亦然。至此,“和”才算合乎要求。
求神、讲气韵,但什么是神、什么是气韵?那是形外之意、象外之象,内中微妙之感,似与不似、不即不离,是需要修养以认知的,否则无法通其“笔外之意”,是无以心“和”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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